陈骏,男,汉族,1975年4月出生,湖南衡南人,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1年4月至今任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6月19日上午9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骏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大厅参加第85期“热线问政”活动。 通过2个小时的现场问政中,受理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范围内市民来电诉求共69个,其中网上渠道工单1个,电话受理工单68个。陈骏现场接听16个,来电诉求主要集中在退休待遇认定、拖欠工资等方面。对咨询类问题,陈骏当场予以解答;事务类诉求,陈骏详细记录,现场召开调度会,一一交办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置,确保热线问政工单按照活动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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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名片

  • 陈骏,男,汉族,1975年4月出生,湖南衡南人,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1年4月至今任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详细]

问政总结

  • 6月19日上午9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骏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大厅参加第85期“热线问政”活动...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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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陈局长您好!我是衡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2024年5月31日公司无故将在外兼职的员工无故辞退,其认为此情况不合理,请问人社部门能否给予我一些帮助?
06-19

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或者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依法申请仲裁。根据您的情况,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06-19

问:

  • 陈局长好!我是石鼓区蔡伦大道1号崇盛国际中心熊猫餐谋的员工,该公司拖欠了我3万元左右工资至今未发放,2022年12月份已向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递交资料申请仲裁,2023年3月1日已开庭,但至今未出具仲裁判决书。希望领导能给我一个准确的答复。
06-19

答:

  • 由于晶珠案件目前涉及人员较多,情况较为复杂,可能导致文书制作时间较长,所以造成不便请您谅解。现在您的情况我们已经知悉,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准确答复,通知您前来领取文书。
06-19

问:

  • 你好,陈局长,我要反映衡阳市第一皮鞋厂改制之后没有按劳动法足额缴纳社保的问题,该企业2014年改制,改制协议书明确注明由高新区西二环“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公司”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至退休,但实际2014年至2021年弘湘公司只按30%比例缴纳社保,未按协议书上的60%缴纳,请问人社部门能否给予我政策帮助?
06-19

答:

  • 经查询,您为原衡阳市第一皮鞋厂内养人员,由其单位改制时预留养老保险费直至其退休,我们会安排相关部门按照您单位改制预留的缴费基数进行逐年逐月测算,如对此有疑问,建议咨询原单位。
06-19

问:

  • 陈局您好,我妻子在弘阳广场二楼203号“塑尔丽内衣”入职,入职后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我妻子在五月底离职后,该店铺现在仍未发放务工期间的工资,且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希望领导帮助我们拿回应得的工资。
06-19

答:

  • 经查,您于5月19日到蒸湘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咨询,由于您无法提供约定工资标准的证据,多次协调无果。建议您提供相关辅证到蒸湘区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06-19

问:

  • 领导您好!我在珠晖区衡州大道酃湖世家碧桂园售楼部福旺楼酒楼上班,入职后也未签订劳动合同,现该酒楼拖欠我10266元工资未发放,我也多次向珠晖区劳动局反映,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请问相关部门能否帮助我们讨回我们的依法劳动报酬?
06-19

答:

  • 经查,您和同事等12人于6月17日到珠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了书面投诉,珠晖区大队于6月19日进行了协调处理,用人单位确认存在欠薪,但具体金额需要核实。珠晖区大队要求用人单位在6月24日前明确欠薪金额,然后依法下达相关执法文书,立案查处。后续我们会联系告知您案件办理相关情况。
06-19

问:

  • 陈局长您好!我丈夫1992年至1996年在衡阳市冶金厂上班,1996年12月冶金厂通知其丈夫前往签订合同,但其丈夫并未签订,后前往广铁集团株洲机务段上班,务工期间冶金厂未帮助缴纳养老保险及开户,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此情况如何补缴养老保险或者是否可为视同缴费?
06-19

答:

  • 对于1995年8月至1996年的养老保险,若确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建议由单位提供该时间段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资料到单位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经办。单位需为正常推送税务部门的单位。1992年至1995年7月属于视同缴费年限,需结合其档案进行核定。1995年8月至1996年12月属实际缴费,若有实际缴费则有工龄。
06-19

问:

  • 陈局您好!我是衡阳市宏益轮胎制造有限公司的职工,参保石鼓区职工养老保险,2022年办理退休时,石鼓区人社局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让我退休,我认为这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帮我核实协调以职工身份退休。
06-19

答:

  • 经查,您丈夫于2022年5月退休,退休时石鼓区养老保险科已核定他的档案认定视同工龄年限,退休前单位名称为衡阳市宏益轮胎制造有限公司,并非灵活就业。
06-19

问:

  • 领导您好!我丈夫于2024年6月2日在高新区西二环市政务中心办理退休时,因入团日期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办理退休,工作人员让其提供原始档案再次认定,市民表示已无法提供原始档案,请问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06-19

答:

  • 根据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当职工身份证出生年月与职工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不一致时,以职工档案中关于出生年月的最早记载为准。职工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时间一律视为公历时间。建议您根据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按经办退休流程必须提供原始档案。
06-19

问:

  • 陈局好!我于2014年8月至2024年1月9日在衡南县三塘镇新城北路“衡阳星城医院”务工,但单位只给我购买了2016年5月至2023年3月份的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其余务工时间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均未购买,我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却已从工资内扣除。2024年1月10日我去衡南县人社局劳动仲裁科室提交资料投诉此事,工作人员告知不属管辖范围,希望相关部门帮助督促我单位为我补缴该时间段的社保。
06-19

答:

  • 经查,您于2024年2月1日向衡南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请求被申请人衡阳星城医院支付经济赔偿金、补偿金、失业保险金损失等,经初步审核审批后,衡南县人社局仲裁院于2月4日立案,于3月12日开庭审理,庭前组织调解,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调解失败。庭审中争议双方及委托代理人均出席,逐一开展质证、答辩等环节,经衡南县人社局仲裁院审查双方相关证据、核对庭审笔录、集体讨论后作出仲裁决定,对您部分诉求予以支持,争议双方于2024年4月13日签收仲裁裁决文书。另衡南县人社局仲裁院依据裁审衔接制度,被申请人衡阳星城医院就与您的劳动争议案件已向衡南县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关于您要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的问题。1995年《劳动法》实施后,职工本人与企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应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国家政策规定,单位及职工应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单位应缴纳滞纳金:一是补缴养老保险费时间不超过3 年的,单位应提供原始劳动合同书及工资表;二是补缴养老保险费时间超过3 年(含3年)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和工资表。根据上述规定,建议您携带人民法院提供的相应法律文书到衡南县人社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
06-19

问:

  • 陈局长您好!我了解到衡东县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已停止晋级职称,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此情况是什么原因?
06-19

答:

  • 根据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工勤技能岗位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45%左右,其中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8%左右。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控制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您所在的衡东县甘溪水轮泵水电站未设技术工一级岗位,现超聘技术工一级13人;设技术工二级岗位17个,现聘94人,超聘技术工二级77人;工勤一级二级均无空岗,故不能办理工勤一二级的晋级。
06-19

问:

  • 陈局长好!我想咨询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请予以告知。
06-19

答:

  • 在缴费年限及缴费基数相同的情况下,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后的待遇是一样的。灵活就业人员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为55周岁,且缴纳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不可补缴,方可办理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此外,灵活就业人员与职工社保缴费比例不一样,灵活就业人员比例是20%,企业职工个人比例是8%,单位比例是16%。其他的没有区别。
06-19

问:

  • 陈局长您好!我是常宁市洋泉水库管理局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但退休时未享受事业单位待遇,而是以企业身份办理退休,请问为什么会这样?
06-19

答:

  • 您说的常宁市洋泉水库管理局现更名为洋泉水库管理所,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定编97名。根据《常宁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08〕90号)文件精神,纳入改革范围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需定编、定员、定岗、定责,确定进编人员和分流安置对象,因人多编少,该单位编制未能落实到人,不符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因此您单位职工均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领取养老待遇。
06-19

问:

  • 陈骏局长您好!我是蒸湘区红湘街道联合三组的失地农民,家中土地于2001年7月被南华大学征地,我想咨询下,征地后是否有购买社保及后续是否可以补缴?另2010年9月该处有11亩土地被征收,是否有购买失地农民社保?
06-19

答:

  • 经查,您属于蒸湘区红湘街道联合三组的失地农民,于2021年9月提交了2013至2020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共计申领了25008.48元社保补贴,补贴已享受完毕。此外,我们也会联系蒸湘区人社局,让他们就您提出的“被征地农民补贴”相关问题进行详细回复。
06-19

问:

  • 陈局您好!我是珠晖区东阳渡街道272厂的职工,该厂在2009年破产改制,我在务工期间受工伤,属工伤8级,但改制前该厂工伤未移交至衡阳市社保局,想咨询下我在2023年辞职后的工伤待遇,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告知。
06-19

答:

  • 经系统核查,没有您反映的陈建堂的工伤信息,陈建堂不符合领取相关工伤待遇条件。
06-19

问:

  • 陈局长好!我是衡东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近期查询到我名下有一个衡阳市企业个人账户,请问要如何消除?是否会有别的影响?
06-19

答:

  • 经查,您名下的企业养老保险账户参保后未有过任何缴费,该账户目前的参保状态属于账户终止状态,即企业保险账户属于无效账户。
  • 关于您说的影响问题,您现在在机关养老保险参保,该企业参保的账户对其在职权益及退休后的待遇领取情况无任何影响。
06-19

问:

  • 陈局您好!我是珠晖区周家坳衡阳市木材厂的下岗职工,在职期间一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现在想申请提前退休,工作人员说后加的档案工种认定年限无法办理,希望领导您帮我解答解答,帮助我解决问题。
06-19

答:

  • 经核查档案,您于1969年9月出生,1991年12月招工到原市木材厂工作,2011年12月参加改制。档案记载您1997年、1999年从事组坯工作;劳动合同则记载您1991年12月1日至1996年12月1日从事组坯工作,均为非原始记载,后加的档案无法认定您从事特殊工种年限。建议您补充有特殊工种记载的原始工资发放表、人员花名册或考勤表,然后由相关部门重新组织审核。刚才提到的那些资料您可以到原单位留守机构或档案馆查找。
06-19

问:贺女士咨询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有哪些。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并给予答复。

  • 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目前我局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已合并,管辖范围为:1.劳动仲裁(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2.劳动监察(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06-19